- 案例分析
- 您目前的位置是:掐指街>案例分析
寺院家规
微信公号: qiazhijie
2017-01-08 15:23:11预测师:
厚德载物
阅读: 1060 次

扫一扫,关注掐指街微信号 qiazhijie,微信公众号名称:掐指街 为您服务。
版权所有:算命大师-算卦-真人算命-算命最准的网站,您也可以进去掐指街,在线咨询!网址:http://www.qiazhijie.com
依比丘戒及比丘尼戒而言,若以十方信施所供的常住物品,私自馈赠、取用,不论对象是谁、理由如何,均犯偷盗戒,而且是偷了十方僧物,至少也是现前僧物。所谓十方僧物,是属于十方所有、一切僧众所有的。所谓现前僧物,是属于现在共住一寺的僧众共同所有,比偷盗个人物品的罪过要大得多。所以出家人,不得私取公物自用,当然也不得私取公物施予居士。
出家人如果为了取得居士的欢心,希望得到居士更多的供养与护持,而以任何物品馈赠,不论是私有或常住公有,凡是馈赠予居士,都犯了“污他家”罪。所谓污他家,是以染污心,馈赠物品给在家人。
至于居士在两种情形下,可接受寺院的馈赠。第一、在贫病急难时,接受寺院的布施、救济。救济可以分为两类,一是物质和金钱的,一是精神和佛法的。既然可接受佛法的救济,当然也可接受物质的救济,在接受救济而度过难关之后,再来供养三宝、救济他人。此在中国佛教史上,也曾经盛行过这样的慈济组织。
第二、在为寺院工作并且又必须维持家庭的生活者,当以工计酬;若发心义务为寺院工作,又不便自带食物或到寺院自炊,当然可由寺院供给膳宿。中国古大德还特别叮咛:对于在寺院工作的人,要给予较好的饮食,甚至支付较多的工资。通常寺院的生活清苦,恐怕工人由于饮食不惯,而起瞋嫌。至于寺院有多余的物品,既无特定的对象布施,也无法去换取金钱之时,在家居士也当以欢喜心来接受布施,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费和抛弃。

扫一扫,关注掐指街微信号 qiazhijie,微信公众号名称:掐指街 为您服务。
版权所有:算命大师-算卦-真人算命-算命最准的网站,您也可以进去掐指街,在线咨询!网址:http://www.qiazhijie.com